创建文明县城工作方案

时间:2026-02-26 21:10:18
创建文明县城工作方案

创建文明县城工作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常常需要提前进行细致的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计划中内容最为复杂的一种。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创建文明县城工作方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创建文明县城工作方案1

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总体要求,市直工商系统年度创文工作以“对标补差、形成常态”为目标,以确责明责履责为主线,通过健全完善各项创建制度,对标办公区、家属区、工商所、三无小区等重点点位测评标准,完备各项基础设施,对接融合各项相关工商管理业务,切实推进落实各项创建工作,力争在全市创文年度测评中取得优异成绩,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作出新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直工商系统各项创文工作,市局成立以市局领导,各城区分局主要负责人,市局各机关科室、直属机构、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局创文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市局创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局创文办),固定专人创建,设立专项经费。具体负责市直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组织部署、联络协调、指导督办、资料汇总等工作。田德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志国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各城区分局相应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机构、局属单位相应配备创文工作联络员,确保机构、人员、经费保障到位,在市局创文办统筹安排和相关牵头单位的指导协调下,切实推进各项创文工作任务落实。

三、责任分工

按照《xx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要求,结合工商部门工作职能,制定《xx市工商局20xx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路径图》(以下简称《路径图》、见附件1),把创文任务分解为九大类21项工作,分别由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按照创建目标和时间节点要求做好协调落实(创建档案资料要求另行通知)。

市直系统全国文明城市重点点位创建工作以《xx市文明城市建设公共场所实地考察重点点位测评标准及责任单位(市直工商系统)》(以下简称《测评标准》)为标准(见附件2、标准如有变更将另行通知),全面开展达标创建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营造氛围。工商部门作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员单位,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体干部齐上阵、持之以恒不松懈。要通过创文工作,进一步提高工商部门的履职效能和服务水平。对内要充分运用宣传牌、提示牌、微信、现场测试等形式,大力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基本知识,做到人人知晓、应知应会;各单位办公区、窗口、工商所以及家属区要持续保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主要内容的公益广告牌维护或更新,常态化保持全覆盖。对外要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利用各种媒介,面向社会和相关服务对象广泛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知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等内容以及工商部门创文工作成效,营造工商部门全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浓厚氛围。

(二)紧盯目标,对标创建。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路径图》和《测评标准》规定的创建目标和时间节点要求,进一步细化分解,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要在对标准、强措施、重实效上保持常态,要在“细、小、实”上下功夫,全面认真抓好协调落实。同时,加强资料收集,并按时保质报送市局创文办。对于暂未开展或暂未完成的项目,要尽快开展或完成;对于工作开展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要改进方法措施,尽快整改达标,力争测评取得优异成绩。

(三)加强联动,强化责任。牵头单位和各城区分局要加强协同配合,在创建工作中做到上下联动、沟通及时、推进到位,全面实现各项创建项目达标。市局创文办将会同市局督察队,加强协调督办,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和督导通报工作,对于出现被市级通报、测评中较大失分、两次以上整改不力等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创建文明县城工作方案2

创建“水生态文明城市”是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味,优化城市布局,促进城市发展,增强城市活力,打造宜居城市,实现人、水、城和谐发展的重要载体,是全市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具体行动。为营造全社会参与创建“水生态文明城市”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提高公众知晓度,确保我市创建“水生态文明城市”工作取得圆满成功,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建立以新闻媒体为主,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宣传工作机制,广泛开展创建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全市争创“水生态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工作措施以及取得的突出成绩,宣传通过争创活动给城市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及时总结报道创建先进典型和经验,通过创建“水生态文明城市”系列宣传活动,在全市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和参与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时间安排

宣传活动自20xx年9月开始至检查验收结束。

三、责任分工

(一)媒体宣传

1、在市电视台、广播电台、今日肥城、肥城政务网开设争创“水生态文明城市”专栏,定期制作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访谈节目,发布全市创建活动工作动态。全方位、多层次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市广播电视台。

2、积极开展对上宣传,争取在中国水利报、山东电视台等中央、省级媒体刊(播)发稿件,对我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取得的成果进行宣传。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水利局。

(二)社会宣传

1、在市中心主要交通干道公交站点及两侧路灯广告牌上设置“水生态文明城市”宣传广告(时间安排:20xx年9月至验收结束)。在在康王河公园(设置、龙山河沿岸、范蠡公园设置大型“水生态文明城市”公益广告及宣传条幅、在市内建筑施工工地悬挂“水生态文明城市”宣传横幅(时间安排:20xx年9月至验收结束)。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2、在新华书店、汽车站、人民会堂、宝盛大酒店、体育场等地的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水生态文明城市”宣传口号。其他有电子显示屏的单位也要在本单位电子显示屏进行宣传。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时间安排:20xx年9月至验收结束)

3、在公交车、出租车、客运车醒目位置张贴“水生态文明城市”宣传标语,在电子屏幕及车载电视播放标语和宣传片,在汽车站张贴宣传广告或设置宣传栏(时间安排:20xx年9月至验收结束),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公司

4、在城区大型商场、超市、商业步行街、主要农贸市场等显著位置设置“水生态文明城市”标语牌、宣传栏或宣传横幅、条幅(时间安排:20xx年9月至验收结束),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5、在居民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设立 ……此处隐藏11353个字……心组织,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创建目标如期实现。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的有效载体,是市委、市政府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各社区,各村居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把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中心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并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要根据所承担的任务,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明确具体的工作方案,把任务分解到科室,落实到个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广开渠道,加大投入。根据文明城市的创建标准,积极探索、建立完善一系列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的管理制度,使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把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构建以财政投入为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保证重点项目和创建经费所需。特别是要加快大型公益文化设施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对重大项目和重大活动所需经费给予保证。

(三)深入宣传,营造氛围。办事处新闻办大力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方法步骤和主要措施,宣传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创建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宣传活动中产生的好典型、好做法、好经验,同时做到正面宣传与反面警示相结合,加强舆论的正确引导。要通过公益广告牌、宣传栏、楼宇电视等载体,大力加强社会宣传,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参与热情,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各社区要积极组织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使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通过全方位、立体式、深入持久的宣传教育,在全办形成上下重视、各方支持、人人参与的创建格局。

(四)强化督查,严格奖惩。建立健全督导考核、激励评价、情况通报、工作例会、联席会议等工作制度。各专业工作组要对本组各责任单位的创建工作进行督查。办事处创城办要加强组织协调,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现场调度和社会舆论监督等形式,对创建活动进行跟踪督查。要把创建工作列入党务、政务督查考核和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影响全市、全办创建工作大局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创建文明县城工作方案10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我局干部职工整体素质为关键,努力提升我局整体形象,为顺利实现省级文明县城创建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部署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全面部署(20xx年3月份)。组建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文明创建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创建工作。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有关创建文明单位的文件精神,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对创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创建目标和要求,引导机关干职工提高认识,自觉参与。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集中创建(20xx年4月至9月底)。严格按照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责任分解表中责任单位的测评标准,集中时间、人力、物力,全面实施创建,坚持硬件、软件一齐抓,全面完成创建任务。

为顺利达到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相关要求,我局将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严肃查处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形成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高压态势;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

识,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氛围。同时,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执法协作,提升执法效能,加大执法力度,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作用。开展专项行动坚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打防结合、务求实效,以产品制造集中地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高发地为重点整治地区,以高新技术产业、农业为重点整治领域,以汽车零配件、手机、种子等为重点查处产品,大力净化市场环境。

为保障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积极开展工作:

(一)加大对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1、多方面多渠道宣传食品安全的政策、法律法规。充分利用“3.15”、“端午”、“中秋”等节假日活动机会,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等知识;

2、利用巡查等监管措施时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负责人进行一对一的政策法律宣传,明确食品生产企业的主体责任,增强其食品安全意识。

(二)加强对已发证食品生产企业的巡查监管工作

我局将根据食品生产安全监检计划对全县获证食品生产企业按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通则和细则进行巡查监管。通过现场查看生产记录、出厂检验记录,了解原料来源,过程控制、添加剂使用等情况,消除食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在巡查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将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确保我县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

(三)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我局将按照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整治食用槟榔、肉制品、饮用矿泉水、面粉制品、湘莲、糕点、酒类等易发、多发问题食品。特别是针对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一非两超”)的问题,将根据《食品安全法》加大处罚力度。对于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四)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备案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省质监局《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我局现制定下发了《全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基本条件备案的程序规定》。届时,我局对本县所有食品生产小作坊进行备案管理,确保我县食品生产小作坊的产品质量安全。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全面迎检(20xx年9月至20xx年10月底)。我局将及时总结成绩,查找不足。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直至达到测评标准为止。

三、创建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明确分工。成立县质监局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小组,由局长同志任组长,纪检组长同志任常务组长,其他党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尚上任办公室主任,成员:胡京燕、曹立明、姚鲲、彭雨娥、林丛龙、彭亮、赵建安、吴铁根、欧阳敏、甘浩。每位干部职工都应把思想统一到全县创建工作上来,深入广泛进行宣传,做好群众发动工作,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人人关注创建,个个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

(二)对照标准,狠抓落实。围绕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目标,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发挥职能作用,把文明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三)严格督查,明确奖惩。我局将严格落实创建省级文明县城责任制,建立督查奖惩机制,对在文明创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在创建工作中行动迟缓,未按时完成任务,甚至造成不良影响的部门和个人将通报批评,并追究部门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协调配合,保质保量完成创建工作。全体干部职工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既分工负责,又互相协作。加强信息的收集和交流,整合资源,全力落实部署的各项工作,并定期检查完成进度,确保各项创建任务保质保量地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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